各系、部,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2017年度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252号)要求,省教育厅将启动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2017年度认定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皖教人〔2016〕6号)文件要求组织申报,要求教师对照《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各专业类“双师型”教师岗位资格证书对应一览表》,认真填报《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申报教师于2017年12月27日前将申请表(2份)和相应的支撑材料(1份)及电子版交到各部门,各部门汇总之后签署意见交人事处进行审核,证书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电子版传至人事处周老师邮箱:zqw@hfitu.cn。人事处将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认定工作,认定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指导中心备案审核。
附件:
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doc
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xls
人事处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