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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1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一支高水平人才队伍,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推动我院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创建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4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院2021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共分三类,分别是:
(一)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
(二)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
(三)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二、申报条件
参见《2021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同时根据《指南》要求,对申报人员做以下几点要求:
(一)以上项目,只能选择一项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二)已经获得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同类项目;其中已获得上述项目支持,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三、项目有关要求
项目立项按照“校级评审推荐、省级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学院根据师资队伍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在指标限额内,组织专家按照教育厅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择优推荐。
四、评审方式
根据评审结果在限额范围内推荐申报。具体办法如下:
(1)评审组由5-7位专家组成。
(2)评审采用百分制打分,取平均值。
(3)各类申报项目均按同类别项目的评审最终平均分高低排序,依据申报限额确定推荐项目。
(4)若评选结果出现最后一个推选名额分数并列,且超过申报限额时,再邀请3位专家进行二次评审。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各项目按《指南》要求将汇总表EXCEL版、申请表WORD版及附件材料PDF版发送至邮箱zqw@hfitu.cn,截止时间:2021年2月13日下午17:00,逾期将不再受理。
推荐申报的需提供纸质材料(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份,于下学期开学后提交至科研处存档。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周勤伟 联系电话:15215600721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pdf
人事处 科研处
2021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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