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机关各单位,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现将我院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23年9月29日(星期五)至10月6日(星期五)放假调休,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上班、上课。10月7日上10月5日(星期四)的课,10月8日上10月6日(星期五)的课。
二、相关要求
1.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进一步加强学习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扎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如遇紧急和重要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联系电话:15155118766、13739292211、18226609288、15156688799、13966692615、13966744625)。
2.师生员工要合理安排好工作、学习和生活,节假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注意交通、人身、财产及食品卫生安全。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提升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
党政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