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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撰稿:教务处  审核:胡章胜  更新时间:2015/8/6 9:29:25  点击数:44437 

各系、部,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59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5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专业建设类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2.特色专业

(二)课程建设类

3.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

4.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建设项目

5.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三)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

6.教学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7.教学成果奖(包括教学成果三等奖)

8.教坛新秀

9.教学名师

10.教学团队

11.名师(大师)工作室

(四)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

12.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13.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1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五)卓越及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类

15.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技能型人才计划)

16.大学生创客实验室

二、申报程序

1.材料准备。825日前,各单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教务处汪祥中老师邮箱wxz@hfitu.cn,文件名为“项目类别+姓名”。

2.学院评审。831日前,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反馈完善。910日前,项目负责人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交最终稿。

4.正式上报。912日前,教务处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三、申报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按照《2015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选择申报项目,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撰写项目申报材料。

    2.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祥中。

联系电话:0551-63619051

 

附件:12015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

      22015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请书.rar

 

教务处

20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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