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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撰稿:教务处   更新时间:2013/5/24 17:40:09  点击数:9407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规范课程考核,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导与组织

1、考试工作领导组

  长:李辉生

副组长:奚富云、钟玉海

  员:张崇巍、王建国、胡章胜、施亮、周闪闪、周勤伟、杭航、刘莉萍、施倩芸、李街生、李申莉、王振、施佳佳、姜波

2、考务工作组

  长:胡章胜

副组长:陈斌

  员:朱园根、杨建华、余小姣、张东、范祥颖、沈明明,各教学单位教学副主任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第13周(含13周)之前结束的课程201361日至2日进行期末考试,第13周之后结束的课程2013628日至72日进行期末考试,考查课程应于2013628日前完成考核工作。

2、场次安排:

本学期期末考试每天安排两场考试。

第一场:上午8:30-10:30

第二场:下午14:30-16:30

三、考试组织与要求

各系部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召开教师培训会、学生考前动员会等,对师生进行教风、学风、考风教育;认真做好课程考试命题、学生考试资格审查、试卷管理及考试组织等有关准备工作,布置和落实期末考务工作。

(一)考试命题工作

1、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均须统一命题,统一考核。每门课程考核时间一般为120分钟,如有特殊要求,经教务处同意,可适当增减考核时间。

2、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执行学院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期末考试命题工作。命题应由各系部负责人指定课程组成立课程命题小组完成,如不能组成命题小组,应指定专人完成。命题组长、系部负责人要对课程考核(包括考试与考查课程)试卷(试题)质量、水平严格把关。

3、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重点考核学生掌握基本概念、基本运算、基础知识、基础理论的情况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要保证“四度”:信度(试题的可靠性)、效度(试题的有效性)、难易度与区分度,有一定的覆盖面及侧重点,应注重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试卷命题内容原则上按教学大纲要求掌握内容占60%左右,熟悉内容占30%左右,了解内容占10%左右,试卷题量应控制在学生答卷时间不低于100分钟为基准。

4、试卷考题类型总体分为客观题与主观题两大类型。客观题题型为选择题(单选、多选等形式)及是非题。主观题型为填空、名词解释、计算题、问答题、论述题、综合分析题等,各课程依据专业特点与课程特色确定各自客观、主观题型。考试课程及需闭卷考查课程应提供题量相当的AB两套试卷及相应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不需闭卷考查课程应有书面的课程考核要求及评价依据。

5、开卷考试课程要在课程教学大纲中考核方式中明确为开卷考试;在课程教学大纲编排中没有确定为开卷考试的课程,必须提出申请,说明开卷理由,获批后方可采取开卷考试;开卷考试的课程至少在考前30日,告知相关考生;开卷考试试卷不得采用闭卷考试题型,客观题型比例不得超过10%

6、凡接触考题的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泄密、漏题。任课教师不得在考前给学生划定考试范围,指定考试内容,更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考题。

7、试卷用纸及印刷采用教务处规定的统一格式,要求字迹清晰,图形准确,无漏页漏题;试卷格式须遵循统一标准,包括试卷名称(含学年、学期、课程名称、AB卷代号、考试/考查、命题人、审核人)、试卷说明(对考试方式、试卷题量、答题时间、答题要求的简单说明,无特殊说明,可不写)、试卷对象(院系、专业、年级、学生姓名、学号等)和试题等部分。具体格式要求参见《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试卷格式规范》。

8、各教学单位负责试卷的印制、装订、装袋、保管、保密、发放工作。试卷至少需提供AB卷、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61日至62日考试试卷,教务处审核时间截止到526日;628日至72日考试试卷,教务处审核时间截止到616日。

(二)监考工作

1、监考教师监考时必须佩带监考证;对在《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考场记录表》中不签名、未经同意随意调换监考或其他有违反监考纪律的教师,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2、巡考人员每场考试结束后一小时内将《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巡考记录表》、《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违纪考生统计表》及《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违纪监考教师统计表》报教务处。

3、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配合教务处及时完成对违纪教师、违纪考生的处理。

(三)阅卷工作

1、考试结束5天内,各系(部)须及时组织教师阅卷、评分及试卷分析,原则上要求以课程组为单位集体组织阅卷和评分,严格按照学院阅卷、评分的规范要求进行,阅卷完成后组织交叉检查,确保阅卷、评分公正、合理、准确。

2、考试结束后1周内,应将课程评定的成绩上网录入。学生成绩栏不允许空格,任课教师对无成绩的学生要认真核对,无成绩的应在“备注栏”内注明“缓考”、“旷考”、“作弊”、“免修”等。任课教师登录成绩完毕后,须打印所登录成绩(一式两份)签字后,随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交开课系(部)。任何授课教师不得延误成绩登录。对考试结束后未按时登录成绩的教师,将按《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考试工作完成后,任课教师应按照《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及时对试卷进行分析、整理、装订、归档。各教学单位应安排对试卷资料进行审核,并于2013710日前入库完毕。

四、相关说明

12013710日,开放学生成绩查询功能;2013715日前,各班辅导员统计本学期有课程成绩不及格及累计有四门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名单,并通知到学生本人,提醒学生暑假期间加强复习。

2、本学期期末考试补考时间初步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三周双休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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