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有关单位:
为确保2023届毕业生顺利毕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领导组,由分管教学校领导担任组长,教务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院系部负责人和教务处考务、学籍管理人员为成员,负责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的领导、指导和协调工作。
各院系部成立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组,由院系部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本院系部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二、审核对象与资格审核标准
(一)审核对象
2023届全体毕业生(含扩招)。
(二)资格审核标准
毕业资格审核以本年级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审核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是否达到毕业要求。
三、资格审核工作安排
(一)毕业生成绩梳理
5月30日前,各院系部完成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统计、汇总及上传系统工作。
6月2日前,各院系部将本届毕业生各门课程的重修考试成绩录入系统。
6月5日前,各院系部在教学管理系统中仔细核查本院系部各专业班级学生每学期的课程成绩。如有课程成绩无记录,应及时联系课程归属单位核查,并反馈至教务处。
(二)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
6月7日前,各院系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审核毕业生课程成绩、实习成绩、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获取情况、社会责任教育学分获得情况等,并填写《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表》和《2023届毕业生毕业情况汇总表》,报送教务处。
(三)毕业生毕业资格复核
6月9日前,教务处对各院系部报送的材料(毕业资格审核表及相关附件)及毕业生学业成绩进行复核,确定毕业生数据。
6月14日前,打印毕业生学业成绩表和毕业证书。
6月16日前,各院系部填写《2023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审批表》,审批通过后,到教务处领取毕业生学业成绩表和毕业证书。
四、相关要求
1.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大、时间紧、任务重,各院系部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做好毕业资格审核各项材料的统计、分类、核对、审核及存档工作。
2.对休学、复学、转专业等特殊毕业生要进行认真核实,做到准确无误。
注:扩招材料单列,注明“(扩招)”字样。
附件:1.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表
2.2023届毕业生毕业情况汇总表
3.2023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审批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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