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为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重修范围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学期有对应课程者,可申请重修:
1.旷考或考试作弊的;
2.缓考不及格或缓考缺考的;
3.必修课、限选课经补考不及格或补考缺考的;
4.实践教学环节(含实训课程)成绩不及格的;
5.缺课三分之一以上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6.经重修后考核成绩仍不及格的;
7.考核成绩及格但不满意的。
二、重修申请时间
2月22日-3月1日。
三、课程重修方式
本次重修主要通过跟班重修和自学重修的方式进行。
四、重修申请流程
1.需要重修的学生须在3月1日前(逾期不予办理)在学院微信公众号中提交重修申请,并向所在院系部提交《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见附件)。
2.经学生所在院系部审核确认汇总后,于3月2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五、注意事项
1.各院系部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宣传、安排好本次重修工作。
2.因培养方案调整,个别课程低年级无相同课程或相近课程的,可采用教师辅导、学生自学的方式重修;如有相近课程的,学生可申请重修该相近课程,到所在院系部办理申请,并报教务处备案。
3.学生重修上课若与正常上课时间冲突,须提供证明,并在任课教师指导下自学重修,以自学方式重修的学生须按时交作业(有实践任务的须完成实践任务)。
4.重修考试与本学期期末考试同时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办理重修手续者或已经办理重修手续但未参加重修学习者不得参加该课程重修考试。
附件: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
教务处
2023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