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33号)精神,决定对我院2013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项目范围
2013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其中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开放课程、智慧课堂试点、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等;非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教学团队、高水平高职专业、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技术技能型大师工作室、教学成果推广项目、教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自主设置项目等。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纳入此次检查验收范围。
二、年度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话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
2020年3月27日前,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申报书和建设方案)电子稿(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结题验收工作参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执行。
(二)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
本次检查采取各系(部)自查和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系(部)自查(3月20日至4月18日)
各系(部)要以项目任务书为主要依据,对项目建设情况、形成的标志性成果、对教学建设与改革的推动和示范作用等进行自查。自查结论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同意延期)、E(建议整改)、F(撤项)六个等级。
2.学院检查(4月25日前)
在各系(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采用线上评审方式。检查验收等级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同意延期)、E(建议整改)、F(撤项)。
3.材料完善(4月27日前)
各项目所属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项目检查验收材料,并于4月27日前将项目结题(进展)报告、成果展示材料等修改稿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教务处(纸质稿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4.材料上报(4月30日前)
教务处汇总上报项目结题(进展)报告、成果展示材料,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项目检查验收情况表等。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各有关单位需于4月27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系(部)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
(2)系(部)项目检查验收自查情况汇总表。
(3)各项目申报书、任务书、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支撑材料(成果展示材料等)。
(4)已结项省级教学研究类项目和教学成果奖的成果推广应用情况总结(典型案例)。
2.整体执行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
(1)在推进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开放合作、服务社会方面的成效。
(2)在推进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方面的成效。
(3)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方面的成效。
(4)在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方面的成效。
(5)在体现以学生为本、扩大学生受益面及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成效。
五、有关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充分发挥质量工程项目、振兴计划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系(部)要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
2.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3.本次检查和验收的结果将作为今后校级、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申报评审以及向教育厅推荐各类省级项目的重要依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军,邮箱:xujun@hfitu.cn,电话:0551-63619051。
附件:1. 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doc
2. 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进展报告.doc
3. 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doc
4. 成果展示形式.doc
5. 延期报告.doc
6. 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自查情况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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