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学分制管理,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关于制订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范围
2020级三年制、五年一贯制所有招生专业。
二、时间安排
7月3日前,各系、部组织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交有关材料;7月20日前,教务处审核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7月30日前,各系、部将按照建议修改完善后的人才培养方案提交学院审议;8月10日前,编印并下发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
三、工作程序
1.各系、部按照《关于制(修)订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要求,结合学院办学方向、人才培养目标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在广泛调研、深入研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制(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教务处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各系、部按照审核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提交学院审议。
4.学院审议通过后,教务处将于一周内编印下发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
四、工作要求
1.各系、部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增补专业》等使用新的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
2.各系、部要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技术技能培养、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融为一体。持续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
3.各系、部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后,要对方案内容、格式、课序、学时数等进行仔细复核,确保方案严谨科学、切实可行。
4.各系、部须按照时间要求安排相关工作,7月3日前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审批表(附件4)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潘攀老师处,邮箱:pp@hfitu.cn。
附件:1.关于制(修)订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2.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课程编码规则(2019年修订)
3.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4.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五年一贯制)
5.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审批表
教务处
2020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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