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 通知公告 ->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撰稿:邵志超  审核:胡章胜  更新时间:2020/2/5 17:22:12  点击数:12680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职业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的管理工作,将学生实习尤其是当前正在校外实习的学生纳入疫情防控范围,列为重点,防止出现盲区。疫情结束前,不得安排任何新的实习活动。

二、开展全面摸排

各系(部)要对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掌握正在开展和计划开展的实习情况,尤其要摸清学生实习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身体健康状况、疫情类型、安全防护措施等,于210日前将摸排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教务处邵志超老师邮箱(szc@sje.cn)。对已复工在岗实习的学生情况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自211日起,各系(部)于每日下午5:00,将已复工在岗实习的学生情况汇总后发送至szc@sje.cn。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误报。

三、加强分类管理

对正在开展实习的,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对正在疫情严重地区实习的,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当地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并及时保持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对近期准备返岗实习的,要立即与实习单位对接,延期组织实习,并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

四、做好心理疏导

各系(部)要通过网络、微信、QQ、短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向实习学生及时推送科学防控疫情的信息,加强健康教育,引导理性认识疫情及防控措施。

五、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指导

各系(部)要科学合理开展2020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组织指导教师通过QQ、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开展对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与管理。


附件: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025


上一篇: 关于公布学生实习监督咨询电话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任选课选课及开课的通知
相关链接:
没有相关链接!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地址:合肥市大学城九龙路115号 邮编:230601 联系电话:(0551)63619002
皖ICP备09011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