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期末考试是教学各环节中的重要一环,是检验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掌握程度的重要手段,也是对我院学风、校风的一次集中检阅。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的组织落实工作,把期末考试作为本学期期末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加强考风考纪作为培养良好学风的大事来抓。为加强考试管理,规范课程考核,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期末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考试工作领导组
组 长:奚富云
副组长:钟玉海
成 员:胡章胜、孙波、叶军、王兵、杜刚、施佳佳、周闪闪、王振、鲍亮、员陈鑫、邵将、刘志梅、胡昕亮
2、考务工作组
组长:胡章胜
成员:陈斌、朱园根、范祥颖、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2011年1月10日至1月14日进行期末考试。考查课程应于2011年1月10日前完成考核工作。
2、场次安排
本学期期末考试每天安排两场考试。
第一场:上午8:30-10:30
第二场:下午2:30-4:30
三、考试组织与要求
1.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召开监考教师培训会、巡考教师培训会、学生考前动员会,对师生进行教风、学风、考风教育;认真做好课程考试命题、学生考试资格审查、试卷管理及考试组织等有关准备工作,布置和落实期末考务工作。
2.教学秘书负责试卷的印制、装订、装袋、保管、保密、发放工作。试卷需要提供AB卷、评分标准、标准答案。教务处试卷审核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0日。
3.监考教师监考时必须佩带监考证;对在《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考场记录表》中不签名、未经同意随意调换监考或其他有违反监考纪律的教师,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4.巡考人员每场考试结束后一小时内将《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巡考记录表》、《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违纪考生统计表》及《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违纪监考教师统计表》报教务处。
5.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配合教务处及时完成对违纪教师、违纪考生的处理。
6.考试结束五天内,各系(部)须及时组织教师阅卷、评分及试卷分析,原则上要求以课程组为单位集体组织阅卷和评分,严格按照学校阅卷、评分的规范要求进行,阅卷完成后组织交叉检查,确保阅卷、评分公正、合理、准确。
7. 考试结束后七天内,应将课程评定的成绩上网录入,成绩录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1年1月10日-19日。学生成绩栏不允许空格,任课教师对无成绩的学生要认真核对,无成绩的应在“备注栏”内注明“缓考”、“旷考”、“作弊”、“免修”等。任课教师登录成绩完毕后,须下载所登录成绩(一式两份)签字后,随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交开课系(部)。任何授课教师不得延误成绩登录。对考试结束后未按时登录成绩的教师,将按《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 考试工作完成后,试卷要及时分析、整理、装订、归档,有关要求参照《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说明
本学期期末考试补考时间初步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双休日进行。
教务处
201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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