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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撰稿:黄媛媛  审核:胡章胜  更新时间:2017/12/22 16:51:04  点击数:10497 

各系、部,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188号)精神,为做好我院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专业建设类

1.品牌专业建设项目

(二)课程建设类

2.精品共享开放课程建设项目

3.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

4.智慧课堂试点

5.规划教材

(三)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

6.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7.教学成果奖(含竞赛转评类)

8.教学团队

(四)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

9.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10.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五)学校自设项目

11.专业教学资源库

二、申报程序

1.材料准备。201813日前,各单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hyy@hfitu.cn,文件命名为“项目类别+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

2.学院评审。201818日前,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反馈完善。2018110日前,项目负责人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交最终稿(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4.正式上报。2018111日前,教务处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三、申报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按照《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选择申报项目,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撰写项目申报材料。项目负责人应参照《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核规范》规范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2.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媛媛,邮箱:hyy@hfitu.cn,电话:0551-63619051

 

附件:1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

      2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doc

      3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请书.rar

 

教务处     

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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