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5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并于2016年12月9日前将项目结题报告(含成果材料)或项目进展报告(含阶段性成果材料)电子稿发到教务处汪祥中老师邮箱,邮箱地址:wxz@hfitu.cn。
特此通知。
附件: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53号).rar
教务处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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